(📰)T省机械总公司一分厂原是个年亏损四十万(㊗)元的企业,1983 年,程戈与总公司签订了承包一分厂的合同,期限两年。他上任后,大刀阔斧进行改革,使工厂在五个月内就盈利二百万元,但到84年春,厂长(🤴)程(🧥)戈却向法院提起诉(👞)状,告总公司党委以权(⌚)代法。法院受理此案后,经济审判庭庭长郭刚动承担了审理任务。而总公司党委得知程戈已上告法院,十分震惊纷纷出面要程(🙃)戈撤回起诉,但遭到程戈的拒绝(⛴)。这个案件表现简单,但牵扯到很多方面, 特别是被程戈开除的五名职工中(🤯),有一名是省委第一书记的小舅子。法院院长特别在开庭前告诫已被市委(🤱)内定为下任法院院长的郭刚慎重行事,但郭刚则决心以法律为准绳审理此案。后法(😆)庭(☔)经多次调查,公开审理此案件,并判程戈胜诉。但到1985年(📸)秋,程(🈴)戈在合同一到期后就被免去厂长职务,郭刚则(🖲)被调到郊(🤤)区法院“锻炼”。